目前有一個晚上及假日的兼職工作稱為A公司,
但接下來會作一個正職工作稱為B公司,
在兩個工作都不想放棄的前提下,
兩個行業是完全無關的產業
但是B公司規定是
"非經本公司同意,不得與本公司相同或類似之公司或其他事業團體擔任工作"
問
1.當B公司要求離職證明時該如何處理?或是我可以說前份工作是三個月一聘,故沒有離職證明?
2.當B公司幫我加入勞保健保時,能知道我原本還有勞健保嗎?
3."不得與本公司相同或類似之公司或其他事業團體擔任工作"以上這句話是否只要不是相同性質就可兼差?還是?
幫幫我吧,人資高手...
eakfix">
「非經本公司同意,不得與本公司相同或類似之公司或其他事業團體擔任工作」
「非經本公司同意」:公司有留伏筆,只要經公司同意,就可以兼職
「不得與本公司相同或類似之公司」:此與公司利益衝突,所有公司都列為競業禁止
「或其他事業團體擔任工作」:意即不論是否與公司業務性質是否相同或相似,通通包含在內
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政府資訊公開法,除非經本人同意或依法律程式裁定授予調閱權,任何人、機關、事業機構都不能私自查閱、蒐集、傳遞、公開個人資料。所以公司辦理勞健保投保,也只能查詢公司投保部份
公司有權要求新進員工提供前份工作離職證明,勞工也有權拒絕提供之權利〈個資保護〉,僱主要不要僱用是另一回事
通常都是自己疏忽,不知不覺洩露個資,或發生意外狀況時,就會被查獲兼職。此時,僱主就可以依據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立即開除。又:
1 A公司有投保勞健保,B公司也有投保勞健保,健保重複投保,健保局查獲後,會分別行文A、B公司,確認正確投保單位,你就東窗事發
2 如果正職的B公司投保勞健保,兼職的A公司未投保勞健保,則在A公司間發生意外事故,勞工保險只能以普通事故方式請領給付,給付差異狠大,且A公司未投保,勞工退休金也可能未提繳,是另一份老年養老金損失,A公司給付金額達5000元,扣取2%健保補充保險費
3 如果有幸B公司同意兼職,取得B公司投保申報表影本交給A公司,則A公司可據此影本,僅投保勞保及勞工退休金提繳,免除健保及就業保險投保,則你在A、B公司間都享有全部勞保保障、兩份勞工退休金提繳。A公司給付金額達5000元,扣取2%健保補充保險費
2013-09-05 04:59:42 補充
健保局不會馬上查獲重複投保〈約需2~3個月〉,如果你善於人際關係培養與溝通,軟身段、低姿態、哀兵手段,或許就可以穫得公司認可兼職